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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會] 老公因「性功能障礙」拒絕行房10多年,後來發現他帶女員工車震上百次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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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克達|發帖時間:2017-8-5 21:46:33 查看:2242|回復:0

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這起超扯案件發生在新北市,一名張姓老闆娘和老公共同經營福州魚丸店,並且聘請嫁來台灣的33歲越南籍女子在廚房幫忙。

後來在2012年時,這名越南籍的阮姓女子生了一個兒子,但詭異的是....老闆娘被旁人告知,老公似乎跟阮女的兒子互動相當親密?!經常私下帶著他出去玩、彷彿就像父子般和樂融融,於是老闆娘便默默地懷疑丈夫和阮姓女子有染。

於是乎,她便暗地裡取得丈夫和阮女兒子的DNA送驗。結果在2015年檢驗報告出爐,這個小孩竟然真的是丈夫的種!

老闆娘想到,當年丈夫自曝「有性功能障礙」,所以拒絕與她發生性行為,因此兩人沒有性生活已10多年....想到這點,怒不可遏的老闆娘便怒告兩人通姦!後來兩人坦承曾在西門町一間旅館發生性行為,因此被判刑各4個月、可易科罰金。

本以為事件到這裡便落幕了,但老闆娘發現,現早已離開家、改開計程車的丈夫,彷彿完全無視法院判決一樣...就這樣和離婚的阮女繼續往來!甚至還在車上偷錄到兩人鹹濕對話,例如「車震100次」、「69交」等等,還聽到丈夫要阮女繼續吃避孕藥.......




去年11月,福州魚丸老闆娘衝到阮女於板橋住處,看到自己老公深夜坐在阮女床上,因此幾乎可以確定「兩人同居到現在」,火大的老闆娘決定再向兩人求償1000萬!

但老公卻供稱「只有通姦1次,是因為有小孩所以才繼續聯絡,彼此關係已經清清白白,且還有年邁母親要養、無法負擔如此高額求償」。而阮女則說自己「不瞭解法律所以才觸法,因為要養兒子所以僅能陪20萬」。

最後法官認定兩人仍有私情、導致魚丸店老闆娘長期受害,因此判決兩人須賠償200萬元、仍可上訴。

原來老公不是性功能障礙,而是早在別的地方被餵飽了......太過分了吧!

資料/圖片來源:Appledaily
    文章轉載自:www.buzzhand.co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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